债券典型案例(二)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8 16:20:58 点击量:526
L公司公募债券违约及处置案例
风险事件回顾:主营业务持续亏损,通过向控股股东借款筹集回售资金
L公司于2012年3月X日发行“11L债”,发行规模5.1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控股股东X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由G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时S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2012年4月X日,“11L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L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学燃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的上市公司。由于L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跌、盈利状况恶化,P资信评估公司于2013年6月将“11L债”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下调为AA-,并于2015年6月进一步下调为A+。2015年L公司经营进一步下滑,业绩出现亏损,P资信评估公司于2016年6月下调“11L债”主体及债项评级为BBB。
2016年7月及10月,G证券召开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审议《关于要求L公司为“11L债”增加担保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分沟通协调“11L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但两次会议均由于表决同意票数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2017年1月,P资信评估公司进一步将“11L债”项及主体评级下调为B。2月X日,L公司针对“11L债”可能暂停上市及回售存在不确定性发布风险提示公告。3月X日,G证券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前次的三项议案以及《关于要求L公司为“11L债”偿付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但同样由于表决同意票数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2017年3月X日,“11L债”开始实施回售,此次回售申报金额为5.04亿元。3月X日,L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向控股股东借款3.8亿元,用以偿付回售资金。3月X日,“11L债”完成本次回售本金及利息兑付。
投资小贴士:积极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债券具有证券投资属性,对于债券市场投资者来说,债券持有人会议是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最直接的渠道,而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权代理人)一般承担主要的债券风险处置职责。目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均会公告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当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投资债券即视为同意相关约定。
一旦债券发生了风险事件,投资者可以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债券的融资主体是发行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要求发行人切实履行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是投资者最直接的维权方式。因此,投资者有必要密切关注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积极参与投票,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也可积极向受托管理人反映诉求,要求受托管理人切实履行受托管理义务,承担谈判、督促等责任。必要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自行或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债务重组或破产等法律程序。
在“11L债”的案例中,受托管理人G证券召开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均由于投票人数不足均未能达成有效决议,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的风险化解进程。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将会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投资者有必要对相关的风险处置机制进行了解并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积极参与,才能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公司私募债券违约及风险处置案例
“16R01”债券发行人为R公司,在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3亿元,期限3年,起息日2016年4月X日,2017年4月X日该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2017年3月X日投资者申报回售规模2.6亿元,应于4月X日偿付。4月X日,发行人未能按时兑付回售申报本金,构成实质性违约。“16R01”通过撤销回售、主承销商承接部分债券实现回售兑付风险化解的债券。
一、发行人及债券基本情况
R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尿素,公司尿素单厂产能全国领先,市场占有率约6%,生产技术曾获T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属于S省高新技术企业。“16R01”由K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规模3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借款,期限36个月,票面利率8%,起息日2016年4月X日,债券持有人H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D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Q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债券份额2亿元、0.6亿元和0.4亿元。
二、风险暴露和处置过程
“16R01”于2017年3月X日至3月X日进入投资者回售登记期,2017年4月X日进行回售兑付和当期派息。截至2017年3月X日,H资管和D证券进行了全额回售申报,合计金额为2.6亿元,Q资产管理公司暂未进行回售申报。发行人正常经营但流动性不足,未能于2017年4月X日按时回售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1、提前关注回售资金筹措情况,及时共享风险信息
在“16R01”回售兑付日一个月前,交易所通过K证券了解到发行人存在回售兑付风险后,及时向证监会上报并提请S证监局关注。
2、敦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回售登记期开始前一日即3月X日,发行人拟违反募集说明书赋予投资者第1年末回售选择权的约定,不披露回售业务提示性公告。交易所及时与K证券以及发行人董事长取得联系,强调按照募集说明书履约的重要性,要求各方高度重视债券回售事宜。最终发行人同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发布回售业务提示性公告。
3、敦促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
一是要求K证券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加紧协调发行人与投资者回售安排磋商,并向交易所汇报进展情况。从2月X日至3月X日,交易所持续跟踪K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三方召开的两次协调会,及时掌握各方诉求。二是及时约谈K证券。3月X日,深交所约谈K证券,K证券相关负责人向交易所报告“16R01”承销发行、发行人财务经营、受托管理责任履行等具体情况。
4、推进实施风险应急预案
3月X日,经多方努力协调,K证券提出了获得发行人和投资者基本认可的风险应急预案,即在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至9%,并提供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下,H资管和D证券向中国结算分公司提请撤销回售申报,然后由K证券不迟于4月X日以自有资金承接投资者回售申报的债券份额2.6亿元。
在兑付日将近的紧迫情况下,为推进该风险应急预案实施,交易所一方面研究方案涉及的份额承接和回售申报修改在法律和实操层面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敦促K证券做好方案实施的准备工作。由于K证券以自有资金承接“16R01”2.6亿元,持有单一债券的规模达到87%,不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证券公司持有单一债券规模不得超过该债券总规模的20%的规定,该风险应急预案最终因该政策性障碍难以落地。4月X日,发行人未能按时兑付回售申报本金,构成实质性违约,同时因本金违约而选择不支付当期利息。
5、积极协调推动撤销回售,顺利完成风险化解方案
4月X日,H资管基于自身考虑意愿发生转变并与D证券沟通,调整了原风险应急预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意K证券仅承接该债券总规模的20%,即6000万元,要求不迟于4月X日以自有资金向H资管和D证券分别购买“16R01”4800万元和1200万元,以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快速有效完成上述风险化解方案,交易所敦促各相关方就撤销回售申报向中国结算分公司出具说明申请文件,及时签订债券买卖承接协议。同时交易所向中国结算分公司去函提请风险化解方案涉及的技术支持。4月X日,新的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实施,“16R01”回售兑付风险已化解。
三、案例风险启示
发行人的道德风险和信用缺失。对于类似“16R01”的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信息披露和诚信意识较差。在“16R01”回售兑付风险化解过程中,一是发行人不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身筹措资金化解兑付危机的积极性和力度不够;二是4月X日发行人在认定本金实质性违约之后选择违约到底,本已备好的当期利息也选择不支付。逃避债务的动机和行为明显。
S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及处置案例
S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13S01”)由H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Z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债券第一期于2013年6月完成发行,发行规模2500万,期限2年,交易所从2013年8月起为其提供转让服务。2014年6月,S公司由于未向“13S01”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构成违约事件。
一、发行人及债券基本情况
S公司主营服装加工制造销售,主要产品为普通商务男装和现代中式男装,拥有多项注册商标,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以自主采购、委托加工为主、自制生产为辅,销售模式采用直营店、加盟店和代理商相结合模式,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内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Z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比例95%,1999年创办S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至今。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备案材料显示,发行人2012年总资产1.9亿,净资产0.75亿,资产负债率60.53%,营业收入17,885万,净利润3,070万。
S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于2013年5月通过交易所备案,备案规模5000万元,由H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Z担保有限公司担保。S公司于2013年6月完成首期发行,发行规模2500万元,期限2年,利率10.2%,由单一投资者认购。
2014年2月,H证券向交易所提交第二期发行及转让服务申请,由于验资报告出具时间为2013年12月,超出私募债备案通知书六个月有效期,交易所未予受理,结算公司的分公司也未予办理二期债券登记,至此二期项目未能在交易所完成发行和挂牌。
二、风险暴露过程及处置
2014年4月,H证券披露2013年“13S01”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称经现场核查,发现发行人财务负责人离职、企业资料毁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经营实际已处于停滞状态等情况,认为发行人偿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4年5月,发行人披露重大事项公告,确认存在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所述相关内容,并披露S公司涉及诉讼金额超过3655.05万元,约占净资产额的48.61%。
2014年6月,发行人向交易所报告,称已于当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告知无法按时支付“13S01”首期利息。根据“13S01”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应于2014年6月支付第一次全额付息款255万。
2014年6月,S公司未向“13S01”的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2014年7月,由于担保人Z担保公司亦未在14个工作日内将“13S01”应付利息划入指定账户。
2015年6月,债券到期,发行人本息也未按时偿还,债券已终止上市。
三、案例风险启示
一是信息不对称与发行人的道德风险。发行人为了顺利募集资金,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隐藏企业和个人负面信息的动机,在明知公司经营存在困难的情况下,不仅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而且还销毁企业相关资料,试图隐瞒相关情况。导致投资者未能及时知悉发行人经营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
二是担保人履约担保的风险。Z担保公司作为S公司的担保人,对于私募债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然而在S公司私募债出现违约后Z担保公司并未履行代偿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无法及时收回投资本金及利息的不利后果。
T公司公募债券违约及处置案例
风险事件回顾:公司经营大幅下滑,行业产能过剩成主因
T公司于2011年6月X日发行"11T债",发行金额10亿元;于2012年7月X日发行"12T债",发行金额4.3亿元。两期债券的期限均为8年(附第5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控股股东G公司提供担保,P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时L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给予的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AA。"11T债"与"12T债"分别于2011年7月X日和2012年8月X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T公司是一家主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上市公司。自2013年起,由于钢铁行业整体景气下滑,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幅较大,T公司经营情况出现大幅下滑,2013年呈现为亏损。2014年6月,L信用评级公司将"11T债"/"12T债"的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此后,受钢铁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影响,T公司的钢铁业务收入也出现进一步下滑。2016年1月X日,T公司发布了业绩预亏公告。2月X日,L信用评级公司将T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16年4月X日,"11T债"实施回售,票面利率由5.75%调整为6.75%。尽管利率进行了上调,但此次投资者申报回售的金额仍高达9.87亿元。6月X日,回售资金足额发放。同月,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局面持续及T公司2016年一季度继续亏损等原因,L信用评级公司将"11T债"及"12T债"的债项和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投资小贴士:行业背景常关注 投资风险早知道
T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同时也是X地区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然而自2013年开始,由于钢铁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我国钢铁行业出现下滑趋势,T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都出现了大幅的下滑。事实上,许多高风险或违约债券的形成原因都与其所处行业的衰弱、动荡息息相关,即使是行业龙头也抵不住行业经济形势整体下滑的重压。
目前,在我国“去产能”的大背景下,产能过剩行业的结构性调整迫在眉睫。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投资相关行业的债券必须密切关注行业风险。此外,若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强周期行业或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投资者同样也需要在整体经济的大背景下考量相关行业的景气程度和竞争格局。
投资者获取行业信息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行业相关动态,多角度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债券投资不应该是被动的,主动、全面了解发行人各方面信息,及时、有效掌握主动权才是正确的投资之道。